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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达“绿色”鼓励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供热技术

发布时间: 2021-09-10
所属栏目: 行业资讯

9月7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合肥市“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合肥市将进一步完善居住建筑全装修相关标准和政策,新建居住建筑全装修面积占比达到50%。

“十四五”期间,合肥市将以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为对象,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其中,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100%;民用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在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6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2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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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合肥市将严格执行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在既有公建绿色化改造方面,以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对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实施质量管理,切实提升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成效,降低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同时结合老城区升级改造、优化城区功能格局、既有建筑节能能效提升等专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绿色改造,积极探索既有街区的绿色化改造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城镇以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的规模化绿色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全面提升建筑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绿色生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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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技术

“十四五”期间,合肥市将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和质量管控力度,促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空气能热泵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设计、生产、施工等企业协同发展。到2025年末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占民用建筑竣工比例达到70%。采用试点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加大分布式能源、区域能源、浅层地热能等形式能源的推广应用。针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鼓励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到2025年末,新建超低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

按照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学校、医院、宾馆、商场、酒店、养老院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空气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落实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应用。根据建筑功能特点、节能效果、技术经济性和安全性以及方便使用与维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类型。同时,根据区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各类供热制冷资源和技术,鼓励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热能、污水源热泵、区域能源等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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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具有一定规模和管理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园区、庭院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建筑照明应用工程。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选用薄膜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的新建公共建筑优先考虑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提高应用水平。居住建筑楼梯间和庭院积极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技术。降低太阳能光电上网转换或蓄电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加快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进程。

新建居住建筑面积一半为“全装修”

按照规划,合肥市将进一步完善居住建筑全装修相关标准和政策,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建立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和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全装修质量和增量成本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建筑全装修,新建居住建筑全装修面积占比达到50%。其中,安巢经开区的新建居住建筑全装修面积占比达到60%,包河区、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的新建居住建筑全装修面积占比达到55%,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的新建居住建筑全装修面积占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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